- 不足为奇:足:值得。不值得奇怪。指某种事物或现象很平常,没有什么奇怪的。
- 不足为外人道:不必跟外面的人说。现多用于要求别人不要把有关的事告诉其他的人。
- 不足为训:足:够得上;训:法则,典范。不值得作为效法的准则或榜样。
- 不足为据:足:够得上;据:证据。不能作为依据。
- 不足为凭:不能当作凭证或根据。
- 逼良为娼:①指强迫良家妇女卖淫。②比喻被迫做某件坏事。
- 拨乱为治:犹拨乱反治。指消除混乱局面,恢复正常秩序。
- 不贪为宝:表示以不贪为可贵、崇高,也表示廉洁奉公。
- 不足为法: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- 慷慨激烈:精神振奋,情绪激昂,充满正气。同“慷慨激昂”。
- 七贞九烈:旧时形容妇女无比贞节刚烈,宁死不失身。
- 三贞五烈:封建社会用来赞誉妇女的贞烈。同“三贞九烈”。
- 兴高采烈:兴:原指志趣,后指兴致;采:原指神采,后指精神;烈:旺盛。原指文章志趣高尚,言词犀利。后多形容兴致高,精神饱满。
- 兴高彩烈:原指文章志趣高尚,言词犀利。后多形容兴致高,精神饱满。同“兴高采烈”。
- 于今为烈:烈:厉害。某件事过去就已经有过,不过现在的更加厉害罢了。
- 余业遗烈:遗留下来的事业与功绩。
- 遗德余烈:指先人留下的德泽和功业。
- 遗风余烈:前人留传的风教和业迹。